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非物質文化遺產非遺的書,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并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非遺的書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非遺的書,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 一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2016年非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