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瀕臨消失活態傳承較為困難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非遺搶救性記錄,市和區縣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采取將其內容表現形式技藝流程等予以記錄整理非遺搶救性記錄,編印圖書,制作影音資料,建立檔案等方式,實行搶救性保護 第二十條 對受眾較為廣泛活態傳
1、1受理符合條件的個人通過網絡或線下窗口向戶籍所在地縣級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代表性傳承人申請,并提供申報材料2審核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可以通過網絡或線下窗口向所在地縣級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非遺傳承人條件;非遺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