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是從本地區本單位乃至個人的短期行為和政績需求出發,來考慮非物質遺產保護保護問題為此,各級立法機關必須加強和加快非物質遺產保護的立法工作,明確職責和分工,確定具體的保護體制和法規,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列入政績。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機